沪深交易所放宽股东增持敏感期限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25
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作出修订,放宽相关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敏感期限制。
根据新修订的指引,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未发布业绩快报的,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
修订前的指引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此外,新修订的指引还取消了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
近期,不少央企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始增持行动,加上汇金公司增持工中建公司股份,对市场信心的恢复产生了积极影响。市场人士认为,沪深证交所新修订的指引将进一步鼓励大股东的增持行为。
神舟七号航天员乘组亮相
9月24日,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航天员乘组与记者见面。
当日,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总指挥部决定,神舟七号飞船将于9月25日21时07分至22时27分择机发射,进行载人航天飞行。执行神七飞行任务的航天员是翟志刚(中)、刘伯明(右)、景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