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采取六项政策强农惠农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21
根据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国家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
将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全力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如粳稻、玉米、大豆的收购。加强“北粮南运”的运输协调,继续实行粳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鼓励销区企业积极到东北产区采购稻米。在油菜主产区,按每市斤2.20元的价格向农民收购油菜籽,充实食用植物油中央储备。二是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从明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0.87元、0.83元、0.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三是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明年将统筹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四是完善化肥市场调控机制。适当扩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保证化肥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五是促进生猪生产和奶业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性保险,奖励生猪养殖大县等政策,完善应对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的政策。尽快出台和认真落实好整顿及振兴奶业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保持奶业发展势头,建设现代奶业。六是大幅度增加农业投资。加强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