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主要内容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2
1、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监管权限,使其成为“市场稳定监管者”。
美联储除监管商业银行外,还将有权监管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可能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的商业机构。
2、新建监管机构“金融审慎管理局”,整合银行监管权。
3、新建监管机构“商业行为监管局”,负责规范商业活动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以上为三大主要经济监管机构。
4、新建联邦委员会“抵押贷款创设委员会”,负责制定统一的抵押贷款经纪人执照发放标准,以改变目前许多此类经纪人脱离联邦监管的现状。
5、新建“全国保险管理局”,逐步开始由联邦政府负责监管保险业。
6、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小组”权限,由管理金融市场扩展到整个金融部门。
7、裁撤财政部下属储蓄管理局,其管理储蓄机构职能由财政部货币监理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