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100元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3
今年一季度,沈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20元。
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昨日公布的调查信息显示,工资性收入仍是拉动居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一季度,沈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4.9%,增幅高于去年同期9.7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6%。
该调查队的谢岩华介绍说,工资性收入仍是沈阳城市居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648元,增加490多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8%,增幅提高了3.1个百分点。
同时,一季度,全市新增就业5.8万人,援助困难群体就业3626人,全市登记失业率3.39%。城市居民家庭就业面为53.8%,继去年提高1.3个百分点后,今年又提高了1.6个百分点。
“就业状况的持续好转,拉动了就业者收入同步增长。”谢分析说。
除了工资性收入,沈城居民的经营性收入也有大幅度的增长,一季度,沈阳城市居民家庭中从事个体经营人数增长1.7倍,经营性收入增长1.3倍,人均达487元,直接拉动城市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
同时,“各项惠民政策使低收入家庭受益最大。年初,政府出台了旨在促进低收入家庭增收的一系列政策,提高了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部分调整了养老及离退休金,这些政策的实施惠及了广大的中低收入家庭。”谢岩华说。
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低收入家庭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15个百分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则超全市平均1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