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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划委澄清商品房禁超百平米属误读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04
    北京市规划委上周发布了《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规定普通商品房用地中,套型标准按平均每套100平米控制。此后有媒体发布了“北京发布商品房新规,商品房建设不得超过100平方米”的消息。昨天市规划委表示此消息为误读,并不是今后北京就不得建设100平米以上的商品房。

  住房套型面积政策不变

  市规划委副总规划师温宗勇介绍说,节地标准是对于居住用地的规定,而不是对住宅面积标准。北京各类住房的套型面积目前仍然沿用以往各项政策。

  “100平米是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要求:‘新建住宅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推算出来的。100平米是一个平均的概念,既然一个项目里70%以上的户型是90平米以下的,那么也会出现100平米以上的户型。”温宗勇说。

  不过他表示,虽然这一规定是对于用地节约方面的规定,但也可以起到增加小户型的作用。

  中心城可节地10%到20%

  温宗勇解读说,此次北京是根据中央规定,在全国首先制定了节约用地的标准。节约用地标准涵盖了50多类用地,初步估算,实施标准后,中心城地区的节地幅度在10%到20%左右。

  此外,此次发布的节地标准还首次对住房的套密度提出具体规定。商品房用地的套密度不应低于140—250套/公顷,居住人口毛密度为400—700人/公顷。经适房用地的套密度不应低于220—400套/公顷。

  温宗勇表示,这也是节约用地的一种方式,即增加居住人数。“这个标准核心是增加小户型,同样面积里的住房套数标准增加了,那么相应的小户型就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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