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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立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制度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1
  为了防止有人违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等福利,上海将建立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制度。

  这段时间,市民政局正在上海民政网上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上海将设立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调查评估中心以及区县调查评估机构,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制度时,依法对居民个人或家庭的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评估以及出具书面报告的活动。

  市民可以在7月5日前就这份草案积极留言、发表意见、参与讨论。

  收入核对系统 

  年内覆盖中心城区

  实际上,上海去年已开展了“市民收入核对系统”的试点,对廉租房的申请人进行收入核对,今年,“市民收入核对系统”将覆盖中心城区。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市民收入核对系统在试点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对廉租房申请人进行收入核对的过程中,整个检出率(申请人虚报材料)大概在16%。

  根据草案,政府相关审批机关受理有关当事人员提出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申请后,按规定需要以居民经济状况作为参考的,就可以委托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的内容包括调查评估对象的可支配收入和节余资产。调查评估机构可以运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以及调取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等方式开展工作。

  调查评估机构 

  保密调查对象信息

  对于调查评估的途径,草案也有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工薪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就业、工资奖金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经营净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工商登记、企业经营,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得出;财产性收入可以通过调查存款、有价证券、房屋租赁、知识产权的收益情况等得出;实物资产可以通过调查房产、车辆、较大价值的古董和艺术品的拥有情况等得出。

  草案规定,调查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调查评估对象隐私和秘密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与调查评估工作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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