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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改攻坚在即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13
  受历史条件所限,加上林业政策几经变化,广西存在着大量的林权争议和边界纠纷,制约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广西于2006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进展缓慢,已经滞后于全国的改革形势,这与广西林业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广西林业局副局长罗永魁如是评价广西林改现状。预计今年九月底,作为广西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县(区)的武鸣县和钦北区,主体改革将基本完成。

   广西的林业用地面积为2.3亿亩,占广西国土面积的63.5%。其中,集体林地2.1亿亩,占广西林业用地面积的92.9%。“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区情决定了广西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难点地区。

   “广西林改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进展缓慢仍是突出问题。”罗永魁说,“目前,广西尚未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相关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尚未成立区、市、县(区)及乡镇等各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改革的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尚未全面展开;相关配套改革政策尚未研究制定。”

   从广西林情来看,棘手的客观条件给林改增大了难度。首先是权属复杂,纠纷多。广西集体林地在林业“三定”期间,发证率仅为50.2%。落实承包责任制后,广西仅对10%的承包农户发放了林权证,有的集体林地流转后亦未进行变更登记和发放林权证。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林业“三定”时发的林权证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界限不清、地证不符等问题,加上林业政策几经变化,广西存在着大量的林权争议和边界纠纷。

   其次,林改前林地流转多,情况复杂。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和社会资金纷纷投资广西林业,大多以转包、租赁林地等方式造林,造成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客观分离的现状。

   “今后三到五年,广西全区林业系统各级干部必须从主观上强化思想意识,把林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罗永魁说,“天下不下雨是由我们来决定的!”

   针对加快推进林改棘手的客观问题,广西林业局主要领导认为这些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地方干部心存侥幸,以为林改吹吹风就过去了,导致严重延误林改进程。

   罗永魁分析,造成广西林改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认识不到位。各级领导没有充分认识林改的重要意义,普遍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二是林业部门没有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有畏难情绪,推动不力;三是没有专门的林改工作机构和人员来专门抓林改的各项准备工作,缺乏人力保障。

   广西林业局局长陈秋华指出,广西要成立区、市、县林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体现“五级书记”抓林改,五级联动拧成合力促林改的强势。要建立起“省决策、州(市)指挥、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上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要保障林改经费,今年广西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的林改经费,今后可按照每亩2元的预算积极筹措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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