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
机遇与挑战和风险都是动态的、可变的,甚至可能相互转换。我们既要抓住和利用好战略机遇期,又要采取有力对策和措施,有效应对挑战,注重防范和化解国际经济风险。
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经济安全已成为各国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1988年发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提出了国内经济安全的具体目标。20世纪90年代初,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曾把“经济安全”置于对外政策三大支柱(军事、政治和经济安全)之一。1980年6月,时任日本首相大平正芳的智囊机构推出《综合安全保障战略》报告,提出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不仅局限于军事,在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也必须采取综合对应措施。1996年4月29日,由俄罗斯总统签发的《俄罗斯联邦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基本条例)》,明确了国家经济安全面临的威胁和如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建议我国政府组织各方面专家,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制定出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
重要产业和对外经贸关系要有法可依、依法行事。随着石油价格攀升和能源争夺加剧,各个大国都在调整或制定新的能源法。日本在这个领域的成功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借鉴。2002年出台的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第八条规定,政府每年必须发表一份报告。2007年5月25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2007年能源白皮书》,这是日本政府发表的第四份有关能源供需状况和能源政策的白皮书。《白皮书》就确保能源稳定供应、维护能源安全提出了3项战略性举措。首先是确定自立的、符合环境要求的能源结构;其次是采取战略的、综合性的对策以确保能源供应;再次是在亚洲和世界解决能源、环境问题过程中发挥主动性。我国能源立法严重滞后,我们既要听取国内社会公众的意见,又要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尽快出台能源法和相关政策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事。
加强经济外交工作。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可靠信息,加强对我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协调。到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企业,要实现开发与建设、开发与环保、投资与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坚决避免进行掠夺性、破坏性的资源开发,真正做到平等互利。这不仅是经济利益问题,而且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形象。
客观提供驻在国家经济形势和问题等相关信息,积极推动我国与各国加强经贸合作。通过加强经济外交工作,使我国政府能够准确把握世界经济走势,进一步提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妥善应对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全面提高对外经济工作质量和水平,牢牢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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