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以下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6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报告称,过去5年,在劳动力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中国的失业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均保持在4.0%—4.3%的较低水平。
这份名为《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三》指出,5年来,中国就业工作呈现以下明显特点:
一是就业总量稳步增长,新增就业人数继续增加。城乡就业人员从2002年的7374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6400万人,年均增加665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的比重从2002年的33.6%上升到2006年的37.1%。2006年新增就业人数首次突破1000万人。2002年至2006年,有2000多万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有530多万人是再就业的困难群体。
二是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继续提高,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人数最多。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02年的50.0∶21.4∶28.6转变为2006年的42.6∶25.2∶32.2。
三是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继续减少,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大幅增加。2006年末,城镇国有和集体等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员7417万人,比2002年减少了1074万人。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等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就业人员,则从2002年的2379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4068万人。2002年至2006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共吸纳就业4387万人,年均增加近1100万人,超过了同期城镇总的就业增加量。
四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止降回升。随着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从1996年起开始减少,到2002年减少到10985万人。2006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回升到117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