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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立电煤交易市场理顺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邢佰英 李济军 发布时间:2008-06-30
□本报记者 邢佰英 李济军    
  自6月19日发改委宣布上调2.5分销售电价以来,各地上网电价的调整幅度正在紧锣密鼓地上报发改委并等待批复。据了解,7月1日之前,发改委将出台文件指导上调的2.5分具体如何分配。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上调2.5分销售电价的调控手段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小,国家并应继续逐步调控电价。中电联燃料分会会长解居臣认为,国家应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逐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由市场配置资源,最终实现电煤供求关系决定价格。

  同时,此次煤电限价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电企亏损的问题,市场普遍存在对再次上调电价的预期。对此,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认为,能否及何时再次调整电价现在还不好说,要视此次调价后的煤炭供求关系、宏观经济及CPI指数等多种因素来决定。

  为了缓解煤电矛盾,解居臣主张逐步推进电煤与市场煤价格并轨,具体考虑电煤大宗采购、市场份额大以及其供应的长期稳定性等特点,在电煤与市场煤价格并轨后,仍然由市场形成并保持电煤与市场煤的一定差价。

  解居臣提出,建立现货市场、中长期合同市场、期货市场价格指数体系也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真实、灵敏反映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 

  黄少中认为,抑制煤炭价格不合理上涨的有效手段是建立电煤交易市场。此举可以促进大型发电企业与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签订中长期煤炭供应合同或合约,实现电煤交易的数量和价格长期稳定。

  也有分析人士提出,煤炭运输环节中名目繁多的费用也是造成高煤价的原因之一,“铁路代发费”、“包车费”等,此次国家限制的只是煤炭出矿价,而一些中间环节没有得到有力监管,最终到达消费端的价格仍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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